三
转眼,就高三了。
其实林自从进了我们班后,学习起来算是踏实,分数在班级上游。她神奇的地方在于,既可以与年级上的不良人物保持往来,没事儿违点纪,又可以在面对书本与习题的瞬间收起心,晚自习老老实实刷题,周末了跟她的酒肉朋友天南地北晃荡,饭桌上觥筹交错,畅聊人生。
但这样的日子,她上高三过后也不再过了。连吃饭都同我一起,日子多寡淡,我是知道的。
经过了灰头土脸的几个月,命运似乎决定要“公平”一次了。
高考前林刻苦地学习了,作为她长达半年的同桌,我太清楚。
但她失常发挥,只能去省内一个普通的二本。
相反,考前几个月心气浮躁,频频被老师叫去训话的我却发挥得相当好,顺利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名校。
北京是林向往的城市。小小年纪的林在物质上就做了胜者,她喜欢散发着欲望的城市。
关于物质——她不担心拥有不了它们,它们于她而言,似是与生俱来。
记得还在高一的时候,我陪她逛商场,她带我走进一家奢侈品店。她拿着好几个包挑选,问我哪个好看。我当时比较不出来啊,我说都挺好的。
林突然说,其实我也不用选,...买多少都行。
我冲她笑。
上大学后没多久,一个我们俩都迷恋多年的明星来北京开演唱会,我咬牙买了门票。
我在朋友圈发门票的图,她留言道,我好羡慕你啊。
——这句羡慕却让我觉得颇不是滋味。
四
我觉得书里说得很对,有钱并不能改变一个人,反而是没钱会改变一个人。
上大学过后,林回归到她初中那种寻欢作乐的日子。她很快找到男朋友,然后分开,再找。
她偶尔打电话来问我的八卦,我便向她倒苦水:“你们那边哪个男生喜欢胖子,倒是把他介绍给我啊!”
说罢,两人一起放声大笑。
我没有向她讲起,我过得一直很累。我打零工、做家教,缩衣节食,为的不过是多一点零用钱,弄一身像样的行头,毕竟与人打交道不能太过寒酸。
高中时一身校服穿上一个星期、从不介意外表的自己,一定不曾料想过几年后的罗生会是这样的。
接到父母责问的来电,我讲不出话来。我早不知何时自己开始了这样辛苦的追逐,亦不知它何时是个头。
我不怪父母,他们每一分钱都来得不易,如此待我,已是溺爱。
我只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不是林?
花光几乎所有的零花钱去看演唱会的那个月,我生活拮据到每天吃泡面度日。我那时常常沮丧地想,我不是属于这里的,林才是属于这里的,林才是该去看演唱会的那个人,林才是可以享用北京的那个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