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河南暴雨引发了极大的关注,很多地方房屋被淹了,巩义甚至有一座7层的住宅楼被洪水冲倒塌了。万幸的是,里面的居民提前撤离,没有人员伤亡。但是问题也来了,如果这被冲倒的房子是从银行贷款买的,那房子冲垮倒塌了,房贷还要还吗?还不起怎么办呢?
房子倒塌,房贷依然要还
房子被洪水冲塌了,这是非常不幸的,毕竟这房子可能是一家人花完6个钱包的钱买的,现在一下子没了,可是还要还房贷,很多人不理解。很多人想当然认为,我买的房子都没有了,我为什么还要还房贷呢?
之所以要继续还房贷,是因为你跟银行是借款关系,你跟银行签订的是借款合同,房子只不过是一个抵押物,虽然抵押物没有了,但是你跟银行的借款关系还是存在的,钱当然是要还的。
通俗来说,因为你是从银行借的钱,银行是你的债权人,然后银行替你垫付了房子款项之后,你取得了房子的所有权,银行取得的是这个房子抵押权(如果你不能还款,房子就可以来弥补尚未偿还的本息)。
所以,你实际上是从银行借的钱,你借的钱能不还吗?打个比方说,你从银行贷款买了辆车,然后你买完车之后被冲走了,难道你就可以不用还钱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银行就是一个出借人而已,就把钱借给你了,就跟你找其他人借钱是一样的道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能因为你买的东西毁损了,就不还钱了,这是行不通的。
你贷款买房,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房屋因自然灾害产生的损害,这个风险是由你自己自担的,不能转嫁给银行的(同样你因为房子赚钱了也不会分给银行)。房子只是一个抵押物,银行只不过失去了一个保障而已,并不代表你钱就不用还了。
当然,如果你购买了房屋的保险,那就可以用保弥补一部分。但是银行也是可以优先受偿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0条规定——
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采取保全措施。
还不起怎么办呢?
有人说,房子都没有了,还要继续还房贷,还不起怎么办?
银行作为债权人,也不是冷血无情,有的会允许延期还款,也就是给一个过渡期,期间内没有按时还款,也不会影响征信。
也就是说,虽然你房子被冲垮了,但是跟银行的债务关系还是存在的,你以后还可以继续挣钱还款。
其实,一般情况下,政府也会出台一些救助措施,多少给予受灾群众一些补助,来减少受灾群众的损失。
当然,这是一般情况。如果遭遇到特大灾难,也是有特例不用还的,比如当初汶川地震,2008年5月23日,银监会下发《关于做好四川汶川地震造成的银行业呆账贷款核销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于借款人因这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
总结一下:
贷款买的房子,因为洪水等自然灾害倒塌了,月供还是要还的。当然,如果国家专门出台政策说不用还,那就另说了。在还不起的情况下,如果房屋有保险,保险可以赔偿一些;另外,政府往往也会给予救助。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