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事一旦开了头……就有点收不住了!
这不,继深圳之后,珠海也正式立法禁食猫狗了!
4月14日上午,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珠海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中明确了在珠海范围内什么该吃、什么不该吃,对于大家关心的猫狗问题,条例以“黑名单”的形式明确规定:禁止食用。
违者将处以最高20倍的罚款!
至此,珠海正式成为大陆第二个吃螃蟹的城市!深圳再也不孤单了!
鉴于有些朋友可能不太了解“黑名单”是什么意思,铲屎哥就详细地阐述一下。
其实珠海此次发布的《条例》中,并没有明确列出猫狗能否食用,那为什么还算立法呢?
因为通俗来讲,可食用的动物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 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农村部之前发布的目录)
- 取得经营利用许可
- 完成检疫检验手续
三者全部具备,才可以用作食材。
但猫狗很显然不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在国家严打“乱吃乱喝”等行为的情况下,猫狗也一定会被禁止。
所以,珠海和深圳的立法,也就是从法律层面,禁止了对它们的食用。
珠海市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雍灵也直言:猫狗不具备这些条件肯定是禁食的。
这对于养狗群体来说,无疑又是一针强心剂!
我们不妨来捋一下最近颁布条例的时间线:
3月31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猫狗被禁止食用;
4月8日,农业农村部在官网发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其中不包含猫狗的名字;
4月14日,珠海颁布《珠海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禁止用食猫狗。
看到没,短短时间内,这些政策接二连三地颁布出台,这足以说明禁食猫狗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三个条件中的第一条,即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目前还在征求意见阶段。
它才是当前最值得大家关注的,只要该目录通过,三重保险才会起效,猫狗才会被彻底“拉黑”。
所以,还是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农业农村部邮箱:zysxzc@agri.gov.cn
电话:010-59191471
(截止日期为5月8日)
星星之火,定会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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