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犬应在6至8周龄时接种弱毒疫苗,每隔3周加强免疫1次,直到至少14周龄。母源抗体会干扰犬瘟热病毒疫苗的免疫应答,因此,当母源抗体减弱时,高危环境中的幼犬可以通过接种麻疹病毒疫苗,诱导机体产生异源抗体来抵抗CDV,从而保护幼犬。麻疹病毒疫苗可以与犬瘟热病毒弱毒疫苗同时接种,但是不能用于6周龄以前或12周龄以后的犬。初次接种麻疹病毒疫苗后,至少要加强免疫2次犬瘟热病毒疫苗。如果体温超过39.90C或更高,或存在其他系统疾病,疫苗将不会产生正常的免疫保护作用。疫苗应在1岁龄时加强1次。最近的数据表明,1岁龄加强免疫后,至少3年内没有必要加强免疫接种。
有些接种了疫苗的犬发生犬瘟热病毒感染,但很少是因接种弱毒疫苗本身造成的。如果宿主存在免疫妥协,或在疫苗接种前就已感染了病毒,或疫苗受到母源抗体抑制不能发挥作用,或免疫接种不完全,那么,有些接种了疫苗的犬也会发病。疫苗还可能因操作不当而失活,或不能抵抗所有犬瘟热病毒野毒株。犬若在接种弱毒疫苗的同时感染犬细小病毒,就可能发生犬瘟热病毒性脑炎。因此,当犬具有与细小病毒感染一致的临床症状时就应推迟犬瘟热病毒弱毒疫苗的接种时间。犬瘟热病毒弱毒疫苗会引起轻微的、暂时性的血小板减少,但与自发性出血无关。目前没有证据表明犬瘟热病毒能造成公共健康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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