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后有强大的祖国”,内地学生霸气碾压“港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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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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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们尊重言论自由,但言论自由不能无限大,更不能超越法治。而实质上,以实际行动在大学校园内公然鼓吹“港独”,其行为已触犯基本法,与言论自由无关。因而,大学不仅不能以言论自由之名,充当‘港独’分子保护伞。

继上次全场唱《我的祖国》给龙应台听之后,香港大学校园里又发生了一件令人意外的事情。这次是在香港中文大学。9月4日是香港中文大学的本科新生开学典礼,但当天在校内却出现许多带有“港独”字眼的海报和横幅。5日晚,一名内地女生撕下“港独”海报后,瞬间被蹲点的记者和“港独”学生围住,但她没有露怯,反而与“港独”激辩民主,怒斥张贴“港独”海报的所作所为。

“背后有强大的祖国”,内地学生霸气碾压“港独”

先来看事情的经过:9月5日晚上,港中大民主墙又贴满“拒绝沉沦 唯有独立”的海报,一名内地女学生出于义愤撕下海报,两名“港独”学生见状即刻上前阻止,用广东话质问这位女生:“为什么要把海报撕下来?”这位女生:我听不懂(广东话),但我只知道这种东西不应该被贴出”

“背后有强大的祖国”,内地学生霸气碾压“港独”

“港独”学生继续用广东话劝阻,女生再一次表示听不懂后,他们改用不太流利的英语称:“这是我们的民主墙。”女生也立马用英语回称:“如果你们在讨论民主,你们可以贴上去,我可以撕下来。”这两位自称是学生会的学生接着说道:“如果你反对,你可以贴一些反对的意见上去。”女生也毫不示弱:“你们都贴满了,我们没办法贴其他的。而且,谁给你们的权利这么做?”

“背后有强大的祖国”,内地学生霸气碾压“港独”

“背后有强大的祖国”,内地学生霸气碾压“港独”

录视频的学生说:“同学们给我们的权利。学校给我们的权利。”女生立马说道:“你们说你们代表学生,我也是学生之一,我不同意。”当发现现场有香港记者和学生会在拍视频,女生说道,“(就因为我撕了海报)你们就要曝光我?就要侵犯我的肖像权?来拍摄所发生的事情?带摄影机是你们的权利,但是我从未同意你们拍我。”

“背后有强大的祖国”,内地学生霸气碾压“港独”

虽然对方人多势众,但女生依然激辩了2分多钟。见对方说来说去都是那么几句,女生显然也不愿纠缠了。她转身离去只留下一句,“我跟你们说过了,我不同意你们拍我,我也不同意学生会的所作所为,我也是学生之一,你们没有权利这样做。”而“港独”学生还在身后喃喃自语,“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们没有权利这样做。”女生听到后,回头说了最后一句,“因为这不是学生们的心声。”

然而,让人气愤的是,她的反港独行为,却在Facebook上,遭受到了“港独”的网络暴力,甚至有人说要“人肉”她,该女生也多次表示:“我很害怕”。她说,当她看到那些人的言论时如鲠在喉。好在周围的朋友大多很支持她,很多香港同学也都站在她这一边。

9月6日晚上,观察者网此事作了公开报道后,即刻遭遇刷屏,得到内地网友强大的支持声势,尤其是她以流利英语和学生会成员辩论,令不少网友讽刺学生会成员宁可说英文也不说普通话,但辩论当中展现的英文水平也并不如普通话女生。同时,@共青团中央官方微博以及各大媒体也都积极发声,并表示准备在必要的时候向她提供帮助。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则秒拍视频:“十几亿内地人在你们背后呢,还怕一个小圈子里的闹事者不成?泼辣点,没事儿。”9月7日下午,这位内地女生联系观察者网表示:“看了大家的评论,我知道了我的背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无论何时都不应畏惧。”

“我的背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无论何时都不应畏惧。”不仅展示了一个中国人的自信和坚强,也展示了一个中国人的血性和无畏。“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况且“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举世公认且不容改变的事实,又岂能任“港独”分裂分子随意撒泼?一个女生能这么勇敢地站出来反“港独”,足以见得爱国热忱无处不在,足以见得中国强大不容置疑。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女生的坚决、刚毅、果断在港内激发出强大的共鸣。随即,香港中文大学内地学生在中大文化广场发起“反对被代表”、“反观点霸凌”的集会。一些内地学生也开始用幽默方式对“港独”势力进行嘲讽,一夜之间,各式各样的表情包出现在香港多个高校的“民主墙”里:“你都贴满了,让别人怎么贴?”“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甚至有人在教大“民主墙”“加料”反“港独”,在“香港独立”标语中间加上“不”字,并在抗议校方的字句上贴上简体字:笑话一则。

“背后有强大的祖国”,内地学生霸气碾压“港独”

“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这是一个常识。而且,这东西是违法的。光天化日贴这种违法的东西,我觉得不太好,我气不过,就去撕了。”这是内地女学生的基本初衷,而这个初衷也是有法可依的。根据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十条,任何人若“发表煽动文字”,或“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等,第一次定罪可处罚款港币5000元及监禁2年,其后定罪可处监禁3年,有关的煽动刊物会被没收。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尊重言论自由,但言论自由不能无限大,更不能超越法治。而实质上,以实际行动在大学校园内公然鼓吹“港独”,其行为已触犯基本法,与言论自由无关。因而,大学不仅不能以言论自由之名,充当‘港独’分子保护伞,而且还应积极采取行动,将“港独”予以严惩清除,以还大学校园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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